爱投顾是官方平台吗?馅饼背后的陷阱!

发布:2021-05-26  
  • 服务介绍
爱投顾富丽堂皇外表之下的谎言!

天花乱坠的广告真实吗,操作软件其实是个数据可随意更改的私人服务器,充钱投资必须接受礼品为哪般,炒贵金属都是交学费吗,一亏再亏的投资骗局你想不到

我们承诺:每个平台您的受骗情况不同,但是作为标题的案例平台都是我们成功追回过的并且能成功追回的平台!

▋受害人杨女士与林姓分析师的案例分享:

杨女士因为做了一点小生意,赚了不少钱,每年都会抽空出去旅游一番。在一次去三亚的途中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一位衣着光鲜亮丽的做期货的分析师,分析师风趣幽默,两人相谈甚欢并互相留了联系方式,旅游完毕在家也没事做,就找朋友聊天。在这个过程中跟这个巧舌如簧的姓林的分析师就熟络起来了,了解到这个分析师是掌经期货的一家代理会员。熟悉以后就介绍做期货是怎么怎么赚钱,投资100万,三个月盈利可以达到百分之百。开始杨女士表示难以置信,但是姓林的分析师花言巧语,并且介绍了公司在网上有直播间,专门分析行情喊单,看了之后就知道他们的做单实力了。杨女士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真的去看了一段时间,并且发现真的像林先生介绍的那样可以赚大钱。然而她并不知道直播室中的喊单是不公开的,只会把盈利的记录给人看,这样造成很多人误解以为分析师能力很强跟着分析师能够赚钱,在听了直播室里面的课程以后很多和杨女士一样的人在爱投顾平台开户入金了。
入金以后姓林的分析师专门给杨女士安排了一个所谓的专业老师,在短短一周的时间就亏了5万美金。这时候杨女士还没有真的觉得自己被骗了,只是感觉自己运气不佳。而林姓分析师对杨女士说那个专业老师做的真的差,丢公司的脸,一定要公司扣他的业绩。并提出让杨女士跟他操作保证赚钱,但是他带的客户是10万美金起步,问杨女士资金存不存在问题,不然的话他也没办法。他这个档次就是10万美金,少了公司不会让他带,这是公司的硬性规定,杨女士在林姓分析师的诱惑之下瞒着老公,在公司的流动资金里面拿了10万美金,开始跟着姓林的分析师做单。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的账户就只剩下了7000多美金。这时杨女士才反应过来自己被天杀的林分析师给骗了,于是去质问姓林的,但是林怎么也不承认是骗局,只是一个劲的推脱说是行情不好,大家伙都亏了。杨女士没办法,好在在网上查询投资亏损怎么办时找到了我们崇法援助的文章,请求帮助她维权,经过我们律师团队收集证据,准备起诉材料,联系让杨女士亏损的平台,然后从中调解。
最终平台方迫于压力妥协,决定与杨女士签订撤诉协议并分两次支付给杨女士所亏损的15万美金,杨女士在15万美金到账后向我们支付了服务费,最终皆大欢喜。


爱投顾是典型的诈骗行为:

1.现货交易是100%实物交易、百分百实名挂牌、百分百现金买卖。而贵金属、期货交易一定要经国家批准的,目前只有央行批准的两家是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显然爱投顾并不具有批文,一律未经批准的,哪怕是真实交易也是非法经营,虚拟交易的就是诈骗行为。
2.爱投顾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实物的批发、零售;投资服务、投融资咨询(不含正券、期货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可见他们并没有经营现货白银电子盘和从事网络在线交易的资质。这是典型的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3.爱投顾采取的是对赌的做市商模式交易,它不像股票一样,多方客户之间可以交易,正券公司只是提供交易平台,自己不直接参与交易,而现货白银交易中却没有任何第三方,只有客户和公司双方在对赌。
4.交易规则只是建立在客户和平台“你赢我输”的基础上,客户的亏损(头寸)就是他们的盈利。在这样一个你亏我赚、你赚我亏的交易中 ,爱投顾给我安排的指导老师指导我赚他们的钱,这是为其更好实施诈骗而玩的掩人耳目的把戏,是根本不可能的荒唐事情。
5.爱投顾就是“大庄家”。一方面他们本身掌握了大量的后台数居和最新行情走势,可以利用大量信息不对称来盈利;另一方面一旦他们意识到自己要亏钱了,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交易软件操控在他们手里,私下改变游戏规则,如修改系统数居和价格涨跌等操作,让投资者亏损从而实现盈利。所以,他们的交易平台还不如赌场。等于他们完全知道了投资者的底牌,然后分头绞杀。
6.爱投顾的每一笔交易的结果都是以该笔订单的盈利或亏损结算掉,双方获得的是订单的盈利或亏损,和实物的原油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这些订单进行的是标准化合约交易,而非实物的原油交易。
7.爱投顾利用电子盘软件每一秒钟都在判断投资人账户的风险率,在风险率低于75%时,就强制爆仓结算掉订单,每一秒钟都在结算的制度,是典型的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完全是期货交易的模式。
8.爱投顾通过控制价格的方法来控制我的账户的浮动盈亏,我盈利时、他们就亏损,我亏损时、他们就盈利,并可在不需要我同意的情况下,强制结算我的订单(爆仓),达到侵占我的资金的目的,双方买卖的实际是标准化合约的盈亏。
9.爱投顾声称电子盘系统行情是与国际接轨的,而国际上并没有统一“实时”(有滞后发布交易价格的情况)发布现货沥清价格的市场。所以他们完全可以通过人为改动价格,来榨取客户资金。
10.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每天只发布一次,是个固定的数值,平台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目的,选择不同的时间,用这个汇率中间价调整原油的报价,客户订单的盈利或亏损均是在平台的控制之下的,进而客户账户的风险率也是在平台的控制之下的,平台通过调整原油的报价,让客户账户的风险率瞬间低于75%,进而“名正言顺”地侵占客户的资金。
11.客户购买原油(沥青等现货)时,爱投顾取预付款;客户向爱投顾卖出原油(沥青等现货)时,爱投顾仍然收取预付款,这时客户作为卖家不仅要向买家交货,还要向买家付款,(简单的讲就是你给人家货了还要给人家钱)这不是《合同法》第130条规定的买卖行为,世界上不存在这样的买卖关系,因此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实际上是保证 金,平台用“预付款”的名称掩盖保证金的事实,意图规避《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2爱投顾电子盘的交易体系,仅仅由利益方(交易所、会员、中间商、业务员)和客户组成,没有实际商品的买方和卖方,所谓的交易仅仅是这个封闭体系内的虚拟货币对赌。然后,一是高频交易,通过频繁的做单,用高手续费和隔夜费消耗掉客户本金;二是做亏单子,直接吃掉客户本金。
13.无论是在交易平台上开户还是后来的银行入金,都没有给我办理正式的手续,没有亲笔签名合同或协议。
14 .在一个风险极高的类视期货交易里,环球无论是指导老师、喊单助理或业务员,都故意闭口不提投资风险,只一味地突出和夸大盈利,更没有与我签订《风险揭示书》。
15.我的资金汇入后,经与银行确认,是直接汇入交易平台的一般结算账户里,而中晟环球所宣称的银行托管账户,银行给平台开立的是一般结算账户,不提供第三方监管功能,仅履行资金结算职责。
16.资金直接汇入交易平台的公司账户后,出现在电子盘里我的席位账户里的资金数字实际上是虚拟货币,就好比赌场里用现金兑换而成的筹码,交易行为和真实的资金往来没有发生关系,是完全的虚拟交易,模拟交易,交易所利用外表看上去合法的形式,恶意侵占了我的财产,掩盖其诈骗行为。

▋达到以下要求的我们都可通过以维权追回:

1:亏损额度超过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交易记录在一年以内的。
3:有交易报表或者银行流水。
4:平台没有跑路还在运作的。
满足以上任意几个条件我们有把握追回、时间3-15工作日,个别平台需要30工作日以上。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委托协议书,我们承诺客户: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咨询VX。
寄语心声:每一个投资者都是抱着赚钱的决心来到这个市场的,大家都是为了能给家人提供更好的物质基础,实现自己的追求,结果却事与愿违。很多人都认为自己只是投资失败了,但了解到亏损背后的根本原因之后才恍然大悟。外汇救援接触过许许多多的投资者,他们的亏损经历也是千奇百怪,各种各样的套路都有,都是一般在15天到一个月就血本无归了!虽然不法分子们的手段不断遭到曝光,但还是不断地有投资者跳进坑里,为此外汇救援也感到非常痛惜。希望受骗亏损的投资朋友能及时醒悟,我们团队有专业律师来帮你明辨是非,保护你的切身利益!维护市场公正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的职业要求,更是责任所在!
本文由崇法援助策划撰写,希望能通过此文章对那些在金融市场受骗亏损的朋友有所帮助!



维权就找我们崇法援助微信咨询【屏幕下方&文章右侧】加微信!!!24小时在线!!

结尾:

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无可厚非的。投资者如果发现自己遭遇欺诈,完全可以通过保留证据、正常交涉、诉讼等方式进行合法维权。但令人堪忧的是,如今所谓维权行为极少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公正解决,而是造谣污蔑、围堵企业,更有甚者通过聚集形成群体性事件,迫使政府部门介入,向交易场所施压,以达到逼迫交易场所妥协让步的目的。
这种有法不依的行为如若得逞,不仅扰乱社会秩序,阻碍行业健康发展,更为严重的是,其助长了维闹者的嚣张气焰,让众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资者误入维权歧途,最终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初衷适得其反。
本文由崇法援助独家撰写,只是希望能通过此文章对那些在外汇市场亏损了或者被骗的朋友有所帮助!也希望能帮那些受害的朋友挽回损失!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想挽回被愚弄亏损的钱可以来寻求崇法援助的帮助!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老客网上看到的,谢谢!
同类信息推荐
发布者信息
联  系  人:林小姐(商家)
注册日期:2021年02月22日
用户认证: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也包括在内)为平台注册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任何权利(如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的主张者,可提供权属证明后,经本平台审核后做出处理。
关于老客 | 服务条款 | 常见问题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2005-2025 laoke.com 京ICP备06019010号 京ICP证050484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214号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