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利得税顾名思义,利润来源地征税,如果企业能证明利润不来自香港,可以申请海外利得豁免,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海外利得豁免与零申报并无关系。
0申报是企业没有开设账户或者没有开展业务的情况,利得税可以0申报;但是有业务的公司是不符合0申报要求。有业务开展的公司,申报利得税首先需要出具公司的财务报表,然后交由香港审计师审核出具审计报告申报给税务局,与此同时递交海外利得豁免申请。申请一经提交,接下来就是等待税务局审核及发问的过程,最终等待税务局审核通知。如果审核通过便不用缴纳利得税。
满足离岸收入豁免的具体条件有:
公司利润不来自香港,电话清单表明公司联络业务也不来自香港(因此需保留所有国内公司与国外客人电话清单);
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均不是香港公司;
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没有在香港聘请代理人替公司从事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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